第64章 第64章
草原建設兵團已經解散了三年,但額善仍未回到原初的水豐草美,隨處可見被開墾退化的大片沙地,滿山遍場的旱獺洞、兔子洞和鼠洞,騎馬被絆事件時常發生。
二十歲的林可叮也有兩年沒回滿都拉圖,吉普車一駛進草原,她趴在車窗邊沿,望著依舊湛藍的長生天,然而卻不見一朵云。
她記得小時候,坐在遷場牛車上,頭頂流動著大片大片的云彩,給予草原起伏不斷的生命。
伸手出去,也再捕捉不到一絲風,天氣太干燥了。
林可叮興致缺缺地收回手,靠回椅背,另一只手被牽住十指相扣,她轉過看向開車的簡文笙。
簡文笙單手扶著反向盤,目視前方,“馬上到了,高興點。”
林可叮點點頭,其實她也不是不高興,只是稍稍有些失落。
“嗷嗷~”林可叮聽到熟悉的狗吠聲,抬頭透過擋風玻璃看到,一只體型威猛的蒙古獒犬從場部入口,朝著他們的吉普車極速奔來。
因為興奮,四肢離地的瞬間,都是往外扒開的,撒歡的神態跟幼時一模一樣。
林可叮立馬笑得眉眼彎彎,簡文笙在金燦燦抵達前踩下剎車,林可叮從車上下去,蹲到地上,張開雙臂迎接它。
金燦燦幾乎是撲進她的懷里,將林可叮壓在地上,用毛茸茸的大腦袋,不住地拱她,粗而略硬的發毛掃得林可叮發癢,咯咯地笑個不停。
主人高興,金燦燦更高興,尾巴甩得起風。
空氣終于清爽了些。
簡文笙坐在車上,笑笑地看著他們膩歪。
足足玩了半個小時,林可叮從地上起來,摸著哪怕蹲地上也到她腰間的金燦燦,想起當初她搬去旗里的那天。
城里不讓養大型獒犬,林可叮只能將從小養在身邊的金燦燦,送回自己的二叔家,以為金燦燦和自己父母生活在一起,它應該是樂意的。
然而,第二天,忠心的金燦燦偷偷地跟著林可叮他們坐的牛車到了場部,不管怎么勸說,都不肯離開。
最終林可叮抱住它哄道:“金燦燦乖,我保證,有時間就回來看你好不好?”
金燦燦委屈巴巴地嗚咽,惹得林可叮又紅了眼睛,或是舍不得她哭,金燦燦舔了舔她的眼角,自己包著一眼眶的淚轉身回去了。
從此以后,每次林可叮回來,它都會在場部入口等著她。
其其格說,金燦燦是一只很神奇的大狗,沒人跟它說林可叮哪天回來,但它就是能精準做出判斷。
不管任何時候,就算當時正在和妻兒玩耍,只要感覺到林可叮,它就會立馬奔向營盤山梁,蹲坐在那里,一動一動地張望著,可以從早到晚,像一座石塊。
林可叮每每看到它,心里都是滿滿的感動和愧疚,但她也知道草原才是金燦燦最好的歸宿。
林可叮沒再上車,她和金燦燦一路追逐地往她二叔家走,簡文笙慢悠悠地駕駛著吉普車跟在后面。
越過山梁,就看到草場一排排嶄新的瓦房,和一圈圈比原先大不少的畜圈,滿都拉圖和額善其他大隊一樣,再也見不到一個蒙古包和臨時畜棚,滿地的人工痕跡。
林可叮和金燦燦朝著最遠處的炊煙沖去,林靜秋扶著吉雅賽音已經迎了出來,后面是許久未見的其其格和薩仁。
“額木格!額吉!”林可叮抱住吉雅賽音和林靜秋。
吉雅賽音緊緊地將她擁入懷中,眼淚滴落到林可叮的脖子里,“你這孩子怎么這么晚才來?不是說好上周末就能到嗎?怎么拖到這周的周三了?”
簡文笙下車解釋,“額木格,都是我的錯,臨時接到任務,出去了一周。”
一聽是組織安排,吉雅賽音不再做糾結,一手拉一個往自己二兒子的新房走。
新房是去年新建的,客廳很大,足有三十平米,方方正正,采光很好,布置還是蒙式,地氈掛毯,還有一張成吉思汗的掛畫。
其其格端上來招待客人的炒米、奶豆腐、手把手……又長又寬的茶幾上幾乎擺放不下了。
“小叮當,我自個兒做的奶豆腐,你不是最喜歡吃這個嗎?快嘗嘗。”其其格比林可叮小一歲,但已經結婚當媽了。
嫁的不是別人,是從小一塊長大的阿古拉。
按輩分,林可叮還得叫她一聲嫂子。
林可叮正要去拿,就看到一只黑黢黢的小爪子從桌子底下,鬼鬼祟祟地伸出來,其其格沒好氣地一巴掌呼過去。
接著,一只小肉團子彈起來,夸張地哎呀呀后,撲進了林可叮的懷里,小胖手環住她的脖子,“小姑!小姑!小姑!救命呀!救命呀!救命呀!”
小奶娃年紀不大,不到三歲,但嗓門大,一驚一乍,吼得林可叮腦袋瓜嗡嗡作響,林可叮仍是笑盈盈地摟住他。
其其格費了好大的勁兒才把兒子從林可叮身上扒下來,讓他先去洗手換身衣服,別把他小姑也弄臟了。
等肉團子一走,其其格無奈地搖頭,念叨:“太像了!”
說罷,坐到林可叮身側,拉著她小聲叮囑道:“等你們結婚有了孩子,千萬別讓格日樂帶多了,不然就跟阿拉夫(淘氣的孩子)一樣,有得鬧騰。”
阿爾斯郎還沒結婚,因為性子和孩子差不多,阿拉夫生下來,基本都是他在帶。
提及生孩子,林可叮有些不好意思地抿抿唇,她和簡文笙還沒這個打算。
見人害羞,其其格打趣地撞她的肩膀,“馬上就結婚,還跟小姑娘一樣,我看你洞房怎么辦……對了,你們的新房搭建好了,我帶你去看看。”
對于婚禮,林可叮原本只想簡單地辦一場,幾家熟絡的人一塊吃個飯就行,是簡文笙堅持要回草原舉行,不說終生難忘,至少不留遺憾。
吉雅賽音和林靜秋還有簡老爺子這才提前小半個月回來準備,在巴拉他們的新瓦房后面的草地上搭建了一座大蒙古包。
其其格掀開厚實門簾,林可叮彎腰鉆進去,矮木方桌、衣櫥木柜、并排雙炕乃至地氈……每一樣大小物件都是那么的熟悉。
林可叮眼眶發酸一一地撫過。
“是不是和小時候一模一樣?”其其格逐一地回憶道,“就這張桌子,那年過春節,我們把彭勇他們抓的旱獺放走了,大人們獎勵我們吃了好幾鍋臥雞蛋,這個衣柜,大伯把針線籃子藏里面,還是讓格日樂找到了,當時我們就躺在地氈上,他挨個給我們扎針,這個炕,每年我們都在上面玩嘎拉哈……”
每一處都是林可叮的童年回憶,結完婚,蒙古包就會拆掉,算是對過去最有儀式感的告別,之后和簡文笙攜手進入到新生活。
草原婚禮繁復,通常要舉行三天,第一天新娘方親戚載歌載舞通宵喝酒,第二天新郎來新娘家迎親,當天晚上還是唱歌跳舞喝酒,第三天才是正式舉行婚禮。
新郎要穿上明麗的蒙古長袍,腰上扎一條五色彩帶,頭上戴一頂紅纓帽,腳上一雙高筒皮鞋,背上佩戴一把傳統弓箭。
一眾伴郎也是盛裝打扮,騎馬帶著彩禮牛車,陣勢浩蕩前往新娘家。
簡文笙在草原沒有固定住所,便從巴拉家里出發,繞著滿都拉圖轉了一大圈后,回到搭在瓦房后排的蒙古包前,吉雅賽音和巴圖爾還有林靜秋已在包前空地上等候多時,簡文笙下馬后,恭敬地奉上一只“碰門羊”,和伴郎手捧哈達敬美酒,行跪拜禮。
對于簡文笙,吉雅賽音和林靜秋早就接納了,而且越看越喜歡,畢竟小伙子不光自身條件好,最重要的是對小叮當好。
林可叮嫁過去,肯定受不了欺負,吉雅賽音和林靜秋笑瞇瞇地接過酒盅,一飲而盡。
只有巴圖爾還在磨蹭,他神色嚴肅地警告簡文笙:“要敢負我閨女,看我怎么收拾你。”
簡文笙取下背上的弓箭,指著自己的心口處,“就用這把弓射這。”
“這話,阿布記住了。”巴圖爾接過弓箭,想起林可叮六歲生日,他也曾送給她一把弓箭。
“謝謝阿布!”簡文笙連敬巴圖爾三杯酒,巴圖爾這才讓出身后的門簾,一眾人等歡呼著簇擁著簡文笙進包。
包里掛滿了大紅綢子,哈那墻上貼著“囍”字,桌上柜子上點著羊油燈,將明亮的白日照得昏黃搖晃。
簡文笙就在這一道道昏黃的光線中,看到了坐在大紅床單上的林可叮,她身穿草原的傳統出嫁服飾,一套粉紅色的綠紋滾邊長袍,外套精致華麗的齊肩長褂,腳上一雙繡花的牛皮蒙靴,頭戴鑲有珊瑚、玉珠、瑪瑙的嫁冠,所有東西都是巴圖爾一針一線為她縫制。
明媚靚麗,像一朵盛得最美的桃花。
簡文笙忍不住地盯著看,其其格擋住他的視線,手里端著一只托盤,里面放了一只煮熟了的羊脖頸。
這也是蒙式婚禮的習俗之一,新郎必須將羊脖頸從中掰斷后才能贏取他的新娘子,跟后世漢人結婚新郎需要找到新娘的婚鞋一樣。
為戲弄新郎,伴娘會把婚鞋藏起來,而草原陪娘們通常會在羊脖頸里面插一根結實的紅柳棍,新郎不知道其中奧義,能掰上一天一夜。
簡文笙對此做足了功課,拿過羊脖頸,第一件事就是取出柳棍,輕而易舉地將其掰斷后,順利地迎接到林可叮。
他鄭重其事地牽起她的手,隔著林可叮額前垂落的瑪瑙珠簾,兩人相視而笑。
在眾人的簇擁中出包,穿過門前兩堆熊熊燃燒的旺火,接受來自草原火神的洗禮,代表往后日子也會如這火堆興盛。
然后祭拜長生天,和拜見雙方父母,禮畢后,新郎新娘換上簡易婚服,婚宴開始,新郎新娘向賓客敬喜酒,席上,馬頭琴伴奏,小年輕孩子們放聲歌頌,翩翩起舞。
結婚太累人,送完最后一波賓客回包,林可叮往松軟噴香的炕上一躺,感覺手和腳都不是自己的了,眼皮子也一個勁兒地打架,昏昏欲睡中,隱約見得一抹身影來回搗鼓。
林可叮不由感嘆,簡文笙精力怎么這么好?
收拾完自己,簡文笙打來一盆溫水,放到林可叮的腳邊,先給她洗臉,瓷白的小臉蛋,熱水一擦,帶著誘人的紅暈。
簡文笙強忍心中翻騰,將毛巾掛好后,幫林可叮脫掉鞋子,腳心一陣酥癢,林可叮總算清醒過來,她翻身坐起,看到蹲在床邊給她洗腳的簡文笙。
他洗得極其細致,幾乎每一寸肌膚都要搓揉。
而腳是林可叮最敏。感的地方,她癢得往后縮。
簡文笙有所察覺,抬起頭,笑得意味深長地看著她。
林可叮有不好的預感,等他擦完腳,以最快的速度收回,卻還是被他捉住一只腳踝。
“文笙哥哥……”林可叮一張臉紅得跟床單一個顏色,在羊油燈下愈發嬌、媚、勾、魂。
簡文笙傾身而上,坐到床邊,捉住林可叮腳踝的那只手,往自己身前帶了帶,隨即低頭吻了上去。
一團酥麻,就像小火苗,從腳踝處,慢慢地燒起來。
林可叮呼吸緊繃,連帶著四肢百骸都僵硬了,一動不敢動地任由簡文笙擺布。
這一夜,簡文笙沒有一點消停,從床上到桌上,再到柜子上和地氈上……所有承載林可叮兒時回憶的地方,都讓他欺負了個遍。
第二天,林可叮醒來的時候,簡文笙已經穿戴整齊地坐在床邊,目光灼灼地看著她,“小可叮,先喝點奶茶。”
林可叮渾身發酸,艱難地坐起身,就著簡文笙的手,喝了小半碗奶茶。
“嗓子舒服些了嗎?”簡文笙嘴角勾起地問她。
林可叮想起簡文笙昨晚對自己做的那些事,便紅著小臉,氣鼓鼓地把他推開后,倒回床上,拉過被子,把頭蒙住。
簡文笙俯身,輕輕地抱住她,隔著被子道歉:“對不起,昨天是我不對,把你欺負兇了,我保證今晚溫柔一點。”
今晚還來?
林可叮腰更疼了,腿更軟了,扒開被子,一頓小拳拳錘他。
簡文笙失笑地捉住她的小手,包裹在自己手心,親了親,另一只手屈指刮她的鼻子,“好了,跟你開玩笑的。”
其實昨夜里給林可叮擦拭身子的時候,他就后悔了,居然沒控制住自己,把自己的小丫頭折騰得夠嗆。
“我發誓,以后不這樣了,”簡文笙鄭重其事,“最多不超三次,好不好?”
林可叮:“……”
“最多兩次。”林可叮討價還價。
簡文笙想了想,寵溺地摸摸她的頭,“都聽你的。”
兩次就兩次吧,只要不規定時間就行。
為了哄林可叮,吃完早飯,簡文笙騎馬帶她出去散心,跟在后面的金燦燦,一路和妻兒玩耍,而新婚小夫婦也親密打鬧。
晃晃悠悠,溜達到白頭山,林可叮倏地聽到一聲熟悉的鳥叫,她循著望去,一只翅膀長達兩米的巨型猛禽,不住地在她頭頂來回盤旋低鳴。
林可叮眼睛隨即一亮,將拇指和食指放到嘴邊,吹出一聲響亮的“啾——”
二郎神俯沖而來,穩穩當當地停在林可叮的肩上,像小時候一樣,不敢所有重量壓在她身上,雙翅仍是展開,側著身子,用腦袋蹭蹭她的臉頰。
黑豆子眼睛里面盛滿了淚水。
林可叮摸摸它的小腦袋,帶著哭腔地問:“二郎神過得好嗎?”
二郎神和金燦燦不一樣,它本就屬于草原的碧空,是自由翱翔的神,林可叮他們搬家后,它就離開了滿都拉圖。
聽其其格說,二郎山后來也回來過幾次,只是每次都沒和林可叮見上面。
林可叮知道,這次是簡文笙安排的。
她感激地往后靠進他的懷里,簡文笙拉韁繩的手緊緊地擁著她,后腳跟輕輕地磕了磕馬肚,大白馬控著蹄子,載著他們穿進白頭后山的樹林,去探望白狼王護崽的那個狼洞。
這么多年過去,狼洞依舊結實,不過常年少人出沒,加上狼群已經完全搬離草原,狼洞前面已經結了蜘蛛網。
林可叮蹲在狼洞前面,探頭往里望,想起自己和狼群羈絆最深的那幾年,和白狼王真正算得上打照面也就那一次。
時隔這么多年,她再也沒見過一只草原狼。
狼洞里也再聞不到一絲狼騷味,只有土腥味。
林可叮坐在狼洞前面很久,突然聽到一聲蒼老的狼嚎聲,她驀地回頭,看到林子深處的一塊大巖石上,半蹲著一只毛色灰白的老狼,一雙金色獸瞳不復年輕時候有氣勢,但仍是犀利。
在和林可叮一對上的瞬間,就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柔軟下來。
一人一狼,和很多年前一樣,只是遠遠相望,不曾往前一步。
似乎,只要這樣,足矣。
不知道過了多久,老狼濕潤著眼眶轉身進了林子深處,在徹底消失前,林可叮看見有一群狼出現在它身后。
目送狼群離開,林可叮回神間,才發現自己臉上已經濕透。
簡文笙將她擁入懷里,林可叮小臉貼在他胸膛,聽著他強有力的心跳,內心的所有遺憾,在此時此刻被幸福地填得滿滿當當。
——全文(完)